关于启动2021秋季学期昌平校区长租教师公寓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7-16浏览次数:200

尊敬的各位教职工:

您好!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长租教师公寓管理办法》(北化大校办发[2021]38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秋季学期昌平校区长租教师公寓租住申请审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教职工根据本人租住需求提交租住申请,已经居住的教职工也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二、承租人基本条件

1. 承租人应为在昌平校区承担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计划内非编人员)。

2. 学期内每周在昌平校区工作3天及以上。

3. 承租人应未使用我校周转房或集体宿舍。

4. 本次申请审核工作中,教职工入职年限的计算以202191日为时间基准。

三、申请方式

登录数字校园——办事大厅——昌平校区长租教师公寓租赁申请——申请人提交租住申请——二级单位审核——人事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国资处审核。

四、时间安排

719日—723日,申请人提交租住申请。请各位教职工于723日下午5:30之前完成申请的提交。

726日—730日,二级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租住条件。国资处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租住的房源类型。

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预计96-7日),申请通过的教职工,将按照分配规则选定房源。

请未通过申请的承租教职工、或不再租住的教职工于2021910日前到国资处办理退房手续。

申请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4434841   办公地点:东区行政楼109

退房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80191098   办公地点:北区后勤F31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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