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一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生化试剂及实验耗材申购及使用管理,保证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公开遴选首批一般危险化学品供货商、易制毒化学品供货商、生化试剂供货商、实验耗材供货商。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进行,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货商积极报名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交资质材料时间:2014年2月24日~2014年2月26日
截止时间:2014年2月26日下午4:00(北京时间)
资质材料提交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办公楼122室
遴选陈述与答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质材料及资格要求:
1、本次遴选要求备选供货商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仅限易制毒化学品供货商)备案证明复印件 ;
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单位签署的协议;
6、专利产品证明复印件(自有品牌如有专利,可附相关证明);
7、法人授权书;
8、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公司情况详细介绍(最好附宣传彩页、库房图片资料等);
10、经营项目清单(产品目录、价目表等资料);
11、代理授权书;
12、经营相关业绩证明(近三年)(与高校及研究院所的合同、服务协议等);
13、售后服务承诺及具体产品价格折扣等优惠政策材料※;
14、供货商认为需要陈述的其他内容。
三、其他说明
1、上述材料要求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式10份)。
2、供应商需准备公司简介、经营状况、服务承诺及优惠政策等相关内容的PPT文件,汇报5-8分钟,答疑时间5分钟。
3、学校对没有选中的单位或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遴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4、学校评议小组将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现场汇报及答疑情况,并结合实地考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 系 人:郭万喜
电 话:010-64433873
北京化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