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公积金调整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7-14浏览次数:4234

关于2020年度公积金调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您好.

我校教职工2020年度公积金调整需根据国管公积金中心公布的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来计算。鉴于6月底前,国管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调整方案还未公布2020年公积金调整方案,而本校职工工资是月初发放,为了不影响本校职工7月份工资的发放,人事处已于7月初按照职工6月公积金的额度进行了预扣并发放了7月份的工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2078日发布了北京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上限,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即将公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方案对职工公积金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7月份预扣的公积金多退少补,请各位教职工注意公积金变化。

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附件:北京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上限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房产科

人事处薪酬管理办公室

2020710

附件:

北京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上限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经北京市政府批准,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执行5%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27786元。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批。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规定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同缴存比例对应不同月缴存额上限。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再作调整。